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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 步 高: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0-07-08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0-04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
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6
元/股(含)。并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0-022),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978,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63%,最高成交价
为 13.5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0,706,693 元(含交
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
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回购价格上限 13.56 元/股(含)。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同时也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
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56 元/股(含)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17.64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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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7.64 元/股(含)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17,006,802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97%;
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7.64 元/股(含)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8,503,401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9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方案的其
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
份回购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 2020 年 7 月 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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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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