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步步高 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计量方法,能 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 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能够真实、客观 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 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独立董事:戴晓凤、唐红、刘朝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