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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03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全部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本次会议涉及的关联事
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5、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上海莱士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4 日-2019 年 3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1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4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8 号南郊宾馆;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7、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截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145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65,476,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631%。其
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47,957,5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17,644,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914%,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 4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2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7,832,21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17%;其中中小投资者 13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7,832,2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17%。


    四、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464,021,9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
    1,45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503,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71%;反对 1,45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议案》;
    3,464,021,9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
    1,45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503,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71%;反对 1,45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
案》;
   (1)标的资产;
    3,463,882,2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
    1,504,7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3
    89,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363,5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27%;反对 1,504,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0%;弃权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2)发行对象;
    3,464,011,8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
    1,451,0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13,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93,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03%;反对 1,451,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07%;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3)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3,463,951,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
    1,512,8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12,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32,3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2%;反对 1,512,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25%;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3%。
   (4)发行股份的价格;
    3,463,937,5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6%;
    1,536,3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3%;
    2,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18,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01%;反对 1,536,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4%;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6%。

    (5)价格调整机制;

                                   4
    3,463,947,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9%;
    1,525,8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3,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28,3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5%;反对 1,52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3%;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2%。

    (6)发行股份的数量;
   3,464,019,6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
   1,45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
    2,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500,9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56%;反对 1,45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9%;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6%。

    (7)股份锁定期安排;
    3,464,029,6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
    1,44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2,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510,9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23%;反对 1,44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1%;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6%。

    (8)过渡期安排;
    3,463,653,9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4%;
    1,462,0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360,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135,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4%;反对 1,462,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2%;弃权 3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5
权股份总数的 0.2434%。

    (9)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
    3,463,955,1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
    1,508,7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12,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36,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20%;反对 1,508,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7%;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3%。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463,955,1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
    1,44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
    76,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36,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20%;反对 1,44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1%;弃权 7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1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3,463,957,4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
    1,518,7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38,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35%;反对 1,518,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463,957,4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
    1,518,7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38,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35%;反对 1,518,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基立福等相关主体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及承诺函的议案》;
    (关联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1)《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
    1,883,423,2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2%;
    1,44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
    79,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34,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03%;反对 1,44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1%;弃权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35%。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承诺函
    3,463,955,1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
    1,45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66,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36,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20%;反对 1,45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9%;弃权 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51%。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464,021,9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
    1,45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503,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7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71%;反对 1,45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3,464,020,9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
    1,455,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502,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64%;反对 1,455,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3,464,016,4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
    1,45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5,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97,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34%;反对 1,45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9%;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3,464,026,4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
    1,44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5,500 股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507,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02%;反对 1,444,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1%;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3,464,015,1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8%;
    1,455,5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5,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96,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25%;反对 1,455,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8%;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与
估值目的相关性及估值定价公允性之意见的议案》;
    3,463,943,8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
    1,526,8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5,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25,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43%;反对 1,526,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0%;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估值报
告的议案》;
    3,463,943,8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
    1,526,8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5,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25,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43%;反对 1,526,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0%;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议案》;
    3,463,953,8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
    1,516,8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9
    5,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6,435,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1%;反对1,516,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7%。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
明的议案》;
    3,463,943,8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
    1,526,8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5,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25,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43%;反对 1,526,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0%;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3,464,010,3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
    1,460,3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5,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91,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93%;反对 1,460,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70%;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五、见证律师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冠、唐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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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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