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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大智胜: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9-03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 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站及

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17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

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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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该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

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6.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7.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

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期权计划行权价格由 24.01

元/股调整为 23.89 元/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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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11.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17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3.89 元/股调整为 23.77 元/股。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

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25,626,0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

关规定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调整公式如下:

    P=P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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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

    (三)调整结果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行权价格为23.89元/股,此次调整

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23.77元/股(行权价格保

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

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亦未侵

犯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

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获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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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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