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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8  

                                                                                     临时公告:2020-083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蓓女士召集,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对该议案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相关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对该议案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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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公告:2020-083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以有偿使用方式将募集
资金投向控股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案,对该议案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有偿使用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控股子公司烟台民
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有利于募投
项目的顺利推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以有偿使用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控
股子公司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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