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2021-044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0 年度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 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中部分限 售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为 3,894,3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之股份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 号)核准,2020 年 9 月,烟 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和集团”)的全体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丰控股”)、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投资”)发行股 份吸收合并泰和集团,向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 的股东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泰投资、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 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姚振芳等 1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民士达 65.02%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临时公告:2021-044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31,110 12 2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06,926 12 3 姚振芳 285,325 12 4 刘翠华 285,325 12 5 吴政光 285,325 12 6 缪凤香 142,662 12 7 洪苏明 142,662 12 8 周福照 142,662 12 9 顾其美 142,662 12 10 宋月珊 142,662 12 11 吴宗来 142,662 12 12 王典新 74,728 12 13 鞠成峰 69,632 12 14 王志新 52,649 321 15 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247,237 36 16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9,341,391 36 17 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9,552,623 36 合计 256,088,243 - 注 1:以民士达披露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时间计算锁定期。 本次重组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256,088,243 股,已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新增股份登 记手续,公司此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 34,340,659 股 A 股股份,新增股份 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684,394,502 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 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安排 2 临时公告:2021-044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共计 13 名,分别为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 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姚振芳、刘翠华、吴政光、缪凤香、洪苏明、周福 照、顾其美、宋月珊、吴宗来、王典新、鞠成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承诺 本次认购所获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做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不存在对该类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3,894,3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占现有 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0.9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3 名,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 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股份数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持股账户 量(股) 份数量(股)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 1 1,131,110 1,131,110 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 2 906,926 906,926 营有限公司 营有限公司 3 姚振芳 姚振芳 285,325 285,325 4 刘翠华 刘翠华 285,325 285,325 5 吴政光 吴政光 285,325 285,325 6 缪凤香 缪凤香 142,662 142,662 7 洪苏明 洪苏明 142,662 142,662 8 周福照 周福照 142,662 142,662 9 顾其美 顾其美 142,662 142,662 10 宋月珊 宋月珊 142,662 142,662 11 吴宗来 吴宗来 142,662 142,662 3 临时公告:2021-044 持有限售股股份数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持股账户 量(股) 份数量(股) 12 王典新 王典新 74,728 74,728 13 鞠成峰 鞠成峰 69,632 69,632 合计 3,894,343 3,894,343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序号 股份类型 变动数(股)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1 限售流通股 261,592,779 38.22% -3,894,343 257,698,436 37.65% 2 无限售流通股 422,801,723 61.78% 3,894,343 426,696,066 62.35% 合计 684,394,502 100.00% - 684,394,502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 临时公告:2021-044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