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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兆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0-20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 5 层 509-510 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
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继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深圳市宝
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
    公司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松白路与北环路交汇处的石岩厂区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目前本项目已经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批准,并列入《2018 年深圳市宝安
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九批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深圳市联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玺
投资”)签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
偿安置协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申报主体,同意联玺投资为本项目的城市更新
实施主体,且双方一致同意就公司本项目更新范围内全部土地及物业权益,联玺
投资以货币形式予以补偿,拆迁补偿款总价人民币 25,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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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详见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
于签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
协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0 年 12 月 1 日的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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