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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3-31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6-031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
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 2
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62,186,5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00000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
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62,186,51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24,373,03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
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08            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14                中通投资有限公司
          3             08*****540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3 月 25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派发红股数    转增股本数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715     0.06%      76,357        76,358       305,430      0.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033,800   99.94%   131,016,900   131,016,900   524,067,600 99.94%
三、股份总数        262,186,515 100.00% 131,093,257       131,093,258 524,373,030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的处理,上表中派发红股数、转增股本数可能与实际略有差异,最终
      股份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24,373,030 股摊薄计算,
     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6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
          咨询联系人:靳永恒
          咨询电话: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九、备查文件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