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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6-07-06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6-036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 1 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0 日-2016 年 7 月 21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
    3、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物进行调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2 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的巨潮资
讯网;上述议案 3-5 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6 年 7 月 6 日的巨潮资
讯网;上述议案 6 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6 年 7 月 6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对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
果进行公开披露。
    3、第 1 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4、第 5、6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第 5 项议案以累积
投票方式同时聘任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分别进行。
    5、第 5 项议案包含聘任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3-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9: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16
年 7 月 14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16 年
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传真:0816-284514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4-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电   话: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
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5-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物进行调整
 议案 3                                                     3.00
             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5.1     选举非独立董事                                  -

议案 5.1.1   选举尹英遂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1

议案 5.1.2   选举徐士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

议案 5.1.3   选举潘力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

议案 5.1.4   选举靳建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

议案 5.1.5   选举张启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

议案 5.1.6   选举来红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6

议案 5.2     选举独立董事                                    -

议案 5.2.1   选举方建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1




                               -6-
    议案 5.2.2    选举代明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

    议案 5.2.3    选举罗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

     议案 6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6.01     选举李海燕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7.01

    议案 6.02     选举肖渝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7.02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5.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5.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6,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7-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16 年 7 月 21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或
填写票数)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物进行调

        整的议案》
 4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在下面表格中填写票数

5.1     选举非独立董事                                       -

5.1.1 选举尹英遂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1.2 选举徐士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1.3 选举潘力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
5.1.4 选举靳建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1.5 选举张启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1.6 选举来红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2   选举独立董事                                          -

5.2.1 选举方建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2.2 选举代明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2.3 选举罗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
 6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在下面表格中填写票数

      选举李海燕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6.1
      事


6.2   选举肖渝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说明:上述第 5 项议案中 5.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票数合计不能
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6 倍;上述第 5 项议案中 5.2 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票数
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3 倍;第 6 项议案中股东代表监事票数合计不能超过
股东持股数的 2 倍。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