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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升达林业: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7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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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昌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中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江昌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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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960,538,913.60                 3,180,765,222.99                          2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01,065,365.72                     853,140,703.55                        87.6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7,507,226.82                   204.67%        1,074,034,085.19                19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78,145.65                   -25.67%            9,566,915.19                 -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310,348.25                 -359.97%            1,742,102.62                312.2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2,614,294.49                -83.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4                 -35.14%                    0.0142               -6.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4                 -35.14%                    0.0142               -6.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1%                   -0.07%                    1.12%                -0.0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844,335.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08,346.2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45.1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423.81

合计                                                                            7,824,812.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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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87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34%       190,614,183               0 质押                 184,360,000
有限公司

东证融汇证券资管-浦
发银行-东证融汇融盛 7 其他                      4.75%        35,770,000       35,770,00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诺安资产-工商银行-
诺安资管舜耕天禾 2 号     其他                   3.93%        29,565,092       29,565,092
资产管理计划

江昌政                    境内自然人             3.81%        28,676,702       21,507,526 质押                 28,676,600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财富成长一期投资基      其他                   3.75%        28,233,600               0
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
行-申万菱信新毅 1 号     其他                   2.47%        18,600,000       18,600,000
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华富利得资产-民
生银行-华富资管-升      其他                   1.81%        13,609,699       13,609,699
达林业资产管理计划

富诚海富通资管-民生
银行-富诚海富通稳胜      其他                   1.52%        11,463,476       11,463,476
三号资产管理计划

董静涛                    境内自然人             1.04%         7,836,855               0 质押                   6,340,000

向中华                    境内自然人             0.82%         6,191,157        4,643,36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90,614,183 人民币普通股           190,614,183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成长一
                                                                            28,233,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233,600
期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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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静涛                                                                  7,836,855 人民币普通股             7,836,855

江昌政                                                                  7,169,176 人民币普通股             7,169,176

张飞雁                                                                  4,796,724 人民币普通股             4,796,724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股票增持 1 号集
                                                                        3,900,760 人民币普通股             3,900,760
合资金信托计划

蔡辉辉                                                                  3,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50,000

赵毅明                                                                  2,471,398 人民币普通股             2,471,398

王雪薇                                                                  2,371,400 人民币普通股             2,371,4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74,600 人民币普通股             2,274,600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及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
                                    一致行动人,同时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为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和董事;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未
                                    知;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中,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股票增持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通过资管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 190,614,183 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份 184,438,823 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75,36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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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本期增加了70.95%,主要原因在于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42.55%,主要是本期以应收票据用于货款结算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增加102.81%,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及应收账款未到收款期所致。
4、预付款项增加43.52%,主要是本期材料采购及其他经营性预付款项增加;
5、应收利息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收到利息所致。
6、其他应收款增加311.69%,主要原因为本期工程性备用金及质保金、融资保证金、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48.09%,主要为本期对大麦理财投资。
8、长期股权投资增加649.14%,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中海燃气部分股权,不再拥有控制权,改为权益法核算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增加340.19%,主要是本期增加待摊销融资服务费、咨询费及票据贴现息所致。
10、短期借款本期减少了40.50%,主要原因在于本期为优化债务结构,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1、应交税费减少31.61%,主要是本期支付导致应交税费减少。
12、应付利息减少77.44%,主要为本期支付导致应付利息减少。
13、其他应付款减少72.67%,主要是榆林公司及米脂公司本期偿还陕西绿源往来款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减少73.75%,主要是摊销本期政府补助金额所致。
15、长期应付款增加27400.33%,主要是本期增加融资租赁所致。
16、资本公积增加728.15%,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溢价部分所致。
17、专项储备增加125.92%,主要为本期燃气生产单位计提安全生产费。
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87.67%,主要是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二)利润表指标变动说明:
1、营业收入增加196.25%,主要原因为合并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后LNG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234.61%,主要原因为合并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后LNG收入导致营业成本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32.28%,主要原因为收入增加导致营业税金增加。
4、销售费用增加46.22%,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增加使得费用总额增加。
5、管理费用增加76.34%,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增加使得费用总额增加。
6、财务费用增加133.75%,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增加使得费用总额增加及公司上年同期有收到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前期欠款利息。
7、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0.91%,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导致计提准备增加;。
8、营业利润增加3272.15%,主要为合并范围增加的燃气业务利润贡献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减少30.76%,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10、利润总额增加159.89%,主要为合并范围增加的燃气业务利润贡献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增加133.14%,主要原因为利润总额增加使得所得税费用增加。
12、净利润增加56.51%,主要为合并范围增加的燃气业务利润贡献增加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增加334.23%,主要原因为榆林金源和米脂绿源产生的利润部份应由少数股东享有。
(三)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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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192.21%,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导致收到的款项增加。
2、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38.69%,主要是本期增值税返还减少导致收到的税收返还减少。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98.78%,主要为去年同期收到升达广元、升达达州部份利息款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43.81%,主要是本期LNG收入增加导致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5、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108.50%,主要是本期支付上期税费及收入增加从而相应的营业税金增加导致支付各项税费增加。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34.45%,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相关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100%,主要为本期收到转让中海股权款所致。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主要为去年同期收到升达广元、升达达州部份款项所致。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959.36%,主要是本报告期陕西和内蒙博通增加的项目投入。
10、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100%,主要是对深圳大麦理财投资所致。
11、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主要是去年同期支付收购陕西项目投资款所致。
12、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00%,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24.3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融资租赁款所致。
1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95.45%,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使贷款规模增加相应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向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11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自有资金向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榆林公司、米脂公司及榆林物流
三家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无偿受让陕西绿源持有的部分榆林物流股权。增资完成后分别持有榆林公司、米脂公司及榆林物
流各51%的股权。同时陕西绿源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榆林公司、米脂公司及榆林物流三家公
司合计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10,400万元及13,520万元。2016年初,公司已支付榆林金源、
米脂绿源、榆林物流全部交易对价,交易标的资产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2016年8月,根据相关约定米脂公司已收到陕西绿源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间损益款人民币664,530.48元以及2015年度业
绩承诺的补偿款人民币2,400,539.50元。

    2、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增持公司股票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可,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计划自2016年1月18日起未来3个月
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约3,000万元人民币。因受2015年度业绩快报和年报窗口期的影响,
升达集团将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延长6个月(2016年4月18日起算),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2016年9月升达集团以“四川信托
股票增持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完成上述增持计划,其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3,900,760 股,增持总金额为人民
币 29,406,610.15元。

    3、关于转让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201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任文海先生转让其持有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33%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以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16)224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实际投资额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的方式确
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6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任文海先生持有四川中海66%的股权,公司持有四川中海34%的股权。
截止本报告期,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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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08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73 号公告)

                                           2015 年 09 月 02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79 号公告)

                                           2015 年 09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80 号公告)

                                           2015 年 09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86 号公告)

                                           2015 年 09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88 号公告)

                                           2015 年 10 月 09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91 号公告)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94 号公告)

                                           2015 年 10 月 23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95 号公告)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2015-098 号公告)

                                           2015 年 11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1、公司向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2015-105 号公告)
进行增资扩股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1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2015-109 号公告)

                                           2016 年 01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06 号公告)

                                           2016 年 02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11 号公告)

                                           2016 年 03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16 号公告)

                                           2016 年 04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8 月 23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55 号公告)

                                           2016 年 01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04 号公告)

2、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增持公司股票            2016 年 04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22 号公告)

                                           2016 年 09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69 号公告)

3、关于转让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2016 年 06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2016-045 号公告)




                                                                                                              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承诺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
                                                          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合计不低于
                                                          人民币 8,000.00 万元;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合计
                        陕西绿源天然气   业绩承诺及补                                                           2015 年 11 月 2018 年 12
                                                          不低于人民币 10,400.00 万元;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履行中
                        有限公司            偿安排                                                                 19 日        月 31 日
                                                          数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3,52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指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榆林 金源、米脂绿源、榆林物流
                                                          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后净利润。

                                                          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实
                                                          际制人马龙,以及陕西绿源及其实际控制人马龙的关联
                                                          公司、关联人,不得从事与标的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
                                         关于同业竞争、
                                                          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
                        陕西绿源天然气 关联交易、资金                                                           2016 年 04 月
                                                          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有限公司;马龙    占用方面的承                                                              16 日
                                                          在其他与标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实体内持股、任
                                              诺
                                                          职或为他人经营与标的公司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陕西绿源及其实际控制人马龙承诺将
                                                             赔偿因此给升达林业、标的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陕西绿源、陕西绿源的实际控制人马龙及其关联方,与
                                                      标的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
                                       关于同业竞争、 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
                    陕西绿源天然气 关联交易、资金 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2016 年 04 月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有限公司;马龙      占用方面的承 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              16 日
                                            诺        关联交易损害升达林业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
                                                      述承诺,陕西绿源及其实际控制人马龙承诺将赔偿因此
                                                      给升达林业、标的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标的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
                                                      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承诺 1、自
                     榆林金源天然气
                                                      升达林业收购标的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实施完毕之
                     有限公司;米脂绿
                                                      日起,在标的公司持续任职不少于 36 个月。 2、在标的 2016 年 04 月 2019 年 4 月
                     源天然气有限公      其他承诺                                                                                                 履行中
                                                      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2 年内,不得从事或投资与标的           16 日         16 日
                     司;榆林金源物流
                                                      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不得在与标的公司业务
                        有限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盈利性经济组织任职、如违反
                                                      上述承诺,愿意无条件向标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股份公司及全
                     四川升达林产工
                                                      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本公司在升达林业中的股
                    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
                                                      东地位或作为升达林业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
                    江昌政、江山、四 关联交易、资金                                                            2007 年 10 月
                                                      份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升达林业必须与本                         长期有效           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川升达装饰装修 占用方面的承                                                                  01 日
                                                 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
      时所作承诺     工程有限责任公     诺
                                                 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
                           司
                                                 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
                                                      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升达林业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
                                                      更优惠的条件。

                     四川升达林产工 关于同业竞争、 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下属企业) 2007 年 10 月
                                                                                                                               长期有效           履行中
                     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资金 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            01 日

                                                                                                                                                                  1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江昌政;江山;四    占用方面的承 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川升达装饰装修        诺         何对升达林业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升达林业
                     工程有限责任公                   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司                         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
                                                      措施,促使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
                                                      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升达林业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
                                                      何损害升达林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
                     江昌政;董静涛;
                                                      江山、张昌林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2007 年 10 月
                     向中华;江山;张    股份限售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中
                                                      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01 日
                          昌林
                                                      持有的公司股份。

                     东证融汇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 5 名,分别为东证融
                     上海富诚海富通                   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
                     资产管理有限公                   限公司、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安资产管
                     司;上海华富利得                  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述 5 名发 2016 年 06 月 2017 年 6 月
                                       股份限售承诺                                                                                           履行中
                     资产管理有限公                   行对象承诺: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08 日        8日
                     司;诺安资产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其特申请将本次认
                     有限公司;申万菱                  购的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为 12 个月,在此之后按
                     信基金管理有限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

   股权激励承诺

                                                      "2014 年 3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购回国泰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四川升达林产工                   君安持有的公司 1,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4 年 03 月 2014 年 9 月
                                         其他承诺                                                                                            履行完毕
      作承诺         业集团有限公司                   2.49%。在完成约定购回证券交易到期购回时,升达集团        06 日        6日
                                                      承诺:在本次增持(购回)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再转让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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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川升达林产工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承诺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将 2015 年 03 月 2015 年 9 月
                 其他承诺                                                                                                 履行完毕
业集团有限公司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6 日         26 日

                            关于柬埔寨林业项目,升达集团承诺:1、承诺柬埔寨林
                            业项目(本项目含建设年产 5 万立方米实木坯板生产线
                            工程及 2.26 万公顷橡胶种植工程,其中橡胶种植工程实
                            施林行间种木薯过渡型种植业务。)不生产、开发任何与
                            升达林业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且不与升达
四川升达林产工                                                                    2012 年 04 月
                 其他承诺   林业发生任何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且升达林业每年向本                      长期有效                 履行中
业集团有限公司                                                                       24 日
                            项目采购相关原材料产生的关联交易额占公司当年同类
                            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不高于 30%。2、保证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3、保证不以
                            任何形式占用公司的资金。4、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
                            或促使公司为升达集团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履行中。该承诺目前尚在履行中。公
                                                                                                             司于 2009 年 4 月 2 日承担此项担保
                                                                                                             责任,并于同年 5 月下旬向成都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截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2009 年 6 月 30
                            "2007 年 11 月 1 日,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
                                                                                                             日,公司承担锦丰担保事项损失合计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署 950 万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
                                                                                                             8,319,705.46 元。2009 年 6 月 30 日,
四川升达林产工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借款提供 2008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根据承诺承
业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承诺:       22 日
                                                                                                             担上述担保损失,向公司支付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如造成升达林业的损失,其全部损失
                                                                                                             8,319,705.46 元保证金。2013 年 3
                            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升达集团予以承担。
                                                                                                             月 15 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下达民事
                                                                                                             判决书”(2009)成民初字第 589 号”,
                                                                                                             法院裁定如下:一、锦丰纸业于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本公司本
                                                                                                             金 750 万元及逾期利息等合计

                                                                                                                                             1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799.12 万元;二、锦丰纸业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本公司上述
                                                                                                                                            799.12 万元产生的资金占用费;三、
                                                                                                                                            温江区金锦苑实业有限公司、成都温
                                                                                                                                            江区锦苑活动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上
                                                                                                                                            述款项尚在追偿中。根据相关规定,
                                                                                                                                            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因承担本次担保
                                                                                                                                            所造成损失而向本公司支付的保证
                                                                                                                                            金列入公司其他应付款,待上述担保
                                                                                                                                            事项具体损失金额最终确定后,相应
                                                                                                                                            计入资本公积金。

                         四川升达林产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昌政;江山;向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1 月
                         中华;岳振锁;杨    股份减持承诺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                                            履行完毕
                                                                                                                   10 日        10 日
                         云海;陈涛;李卫                  司股份。
                         东;贺晓静;刘光
                         强;罗文宏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
                         无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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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50.00%      至                    80.00%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055.08       至                   2,466.09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70.0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燃气行业利润贡献增加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0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定增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 2015 年度年报的披露时间。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
2016 年 01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 1 月中旬股东人数的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
2016 年 01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露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投资大麦理财的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
2016 年 01 月 2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资料。

2016 年 02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定增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
2016 年 02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露的资料。

2016 年 02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记录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了解公司定增批复取得后的发行安排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
2016 年 02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不可披露的资料。



                                                                                                            1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了解公司 2015 年度业绩快报的相关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
2016 年 02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可披露的资料。

2016 年 03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定增的发行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设立基金的具体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
2016 年 03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资料。

2016 年 03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定增的发行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2016 年 03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战略发展的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2016 年 04 月 1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 2015 年年报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
2016 年 04 月 2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料。

                                        了解公司 2015 年年报相关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
2016 年 05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资料。

                                        了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
2016 年 05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露的资料。

2016 年 06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记录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了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后续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
2016 年 06 月 2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未向其提
2016 年 07 月 0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未向其提
2016 年 07 月 1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2016 年 07 月 2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未向其提
2016 年 08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子公司陕西绿源业绩补偿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
2016 年 08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可披露的资料。

2016 年 09 月 0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半年报相关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了解公司注销孙公司的相关情况。公司未向其提供不可披露
2016 年 09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的资料。

                                        了解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未向其提
2016 年 09 月 2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供不可披露的资料。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昌政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