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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升达: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21-02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原大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现金严重枯竭,以至于出现有可能影响
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等现象。因此考虑维持公司日常经营最基本需要,向公司现大
股东“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宝信托”)协商紧急借款事宜,相关方将遵循公平、有偿的市场原则进
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计划如下: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1 年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借款               华宝信托              不超过 3000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还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241927F

    3、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4、成立日期:1998-09-10

    5、注册资本:474400 万人民币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
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
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98%股权,舟山市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 2%。

    9 、 最 近 一期 主 要 财务 数 据 (经 审 计 ):截 止 2019 年 末, 总 资 产 为
13,170,531,743.70 元,净资产为 11,345,615,872.41 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2,168,424,525.32 元,净利润 1,130,144,406.88 元。

    10、关联关系:1、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所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持有公司 21,311.5525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8.33%。2、持有公司
债权的长城宏达信托计划受托人为华宝信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融资活动行为,通过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予以规范,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

    2、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
在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
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确保公司急迫所需的维持最基本经营资金。本次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资金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对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及相关资料进行
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关联交
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日常经营性活动,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
确定,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
赖旭日先生、陆洲先生和杜雪鹏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性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