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7-3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阅相关材料进行充分讨论,对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对外担
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
所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都属于经营性往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担保的主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
截至2021年
序 担保合同签 债务 保证 审议批准的 实际发生 逾期担
担保对象 担保类型 6月30日的
号 署日期 发生 方式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保金额
担保余额
期间
2020年03月 流动资金 连带
1 恩华连锁 1年 500.00 0.00 0.00
13日 借款担保 责任
3,000.00
2021年02月 1年 流动资金 连带
2 恩华连锁 500.00 0.00 500.00
26日 借款担保 责任
2020年06月 1年 流动资金 连带
3 远恒药业 2,000.00 500.00 0.00 0.00
22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恩华进出 2020 年 08 1年 流动资金 连带
4 500.00 0.00 0.00
口贸易 月 14 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恩华进出 2020 年 09 1年 流动资金 连带
5 2,000.00 300.00 0.00 0.00
口贸易 月 16 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恩华进出 2021 年 06 1年 流动资金 连带
6 800.00 0.00 800.00
口贸易 月 03 日 借款担保 责任
合 计 - - - - 7,000.00 3,100.00 0.00 1,300.00
2、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
1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债务担保余额为1,300.00万元。
4、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金额为3,100.0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00
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0.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1.58%;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3,100.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未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0%,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00.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未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9%。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1,300.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9%。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
担保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于2008年9月份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该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将能有效地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6、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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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广基 吴永和 孔徐生 张 雷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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