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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华 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1-039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11: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
楼七层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
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
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华都购
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本激励计划相关权益的授予日,向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78 万股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2.13 元/股,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7.46 万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4.25 元/股。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新华都购物
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
    (二)公司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
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相符。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公司向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7.46 万份股票期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