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 华 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1-04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 3: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国涛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


                                      1
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2、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股 东 大会 表 决的 股 东 及股 东 代理 人 共 8 人 ,代 表 股份 数 量 为
366,235,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78,555,630 股1的 53.9728%。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6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78,555,630 股的 0.24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64,580,4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78,555,630
股的 53.7289%。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261,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78,555,630 股的 0.1858%。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1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等权利,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684,563,88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008,250 股,
则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数总数为 678,555,630 股。

                                                 2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3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5,920,61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4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156,14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0,111,18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7,778,89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66,235,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 的 100.0000%; 反 对 票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数 的

                                         6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2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郝卿律师、滕风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