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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华 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24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1-05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7月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
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9
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9日上午9:15至2021年7月9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812085
    邮编:350003                     联系人:郭建生、杨秀芬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4”,投票简称为“华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9:15(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
权: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1.00                                              √
                         议案》
    注: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
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
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