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 华 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3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
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华都购物广
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公司以下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
行调整。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调整事项,同
步对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修订后的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
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修订后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填补措施切实可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修订稿)》。




                                      独立董事:许安心、江曙晖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