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1-06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华都 股票代码 0022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建生 杨秀芬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 办公地址 大厦北楼 7 层 大厦北楼 7 层 电话 0591-87987972 0591-87987972 电子信箱 CIO@nhd.com.cn counselor@nhd.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88,671,131.18 2,298,183,070.18 2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560,360.03 136,180,138.84 -4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1,791,430.39 117,215,533.59 -38.7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0,295,038.64 227,667,124.94 -47.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0 -4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0 -4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3% 14.91% -7.88% 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96,905,675.87 3,558,378,856.98 2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08,463,084.83 1,001,106,870.45 10.7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171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9% 195,063,727 0 份有限公司 陈发树 境内自然人 8.59% 58,778,367 0 福建新华都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18% 42,282,000 0 限责任公司 杭州瀚云新领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34,228,194 0 (有限合伙) 阿里巴巴(成都)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34,228,194 0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洪泽君 境内自然人 4.58% 31,370,000 0 倪国涛 境内自然人 2.57% 17,618,600 13,213,950 陈志勇 境内自然人 2.54% 17,415,172 0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2% 10,384,303 0 期员工持股计划 任安中 境内自然人 1.30% 8,915,600 0 1、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陈志勇先生系新华都 集团法定代表人陈发树先生的弟弟。新华都集团、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陈发树先生和陈志勇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2、杭州瀚云和阿里巴巴成都为一致 行动人;3、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1)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 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80%,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205,369,164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71,496.22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2021 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2021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92),中国证 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 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3)2021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92号)。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逐项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 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4)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即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56,013.12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5)2021年8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调整后的方案,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说明》进行 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 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 复说明>(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国涛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