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士 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19-04-26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现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3215 号)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
该事项,落实具体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曹德骏、周玮、冯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