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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 士 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
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经审
阅公司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存在经营
性资金往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股东、股东
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
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成都
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关于 2022 年上半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
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关
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中国电子科技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财务报表、
公司的调查核实资料后,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能较好的控制风险,资金、信贷、投资等风险管理未发现
存在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与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2、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周玮、冯渊、任立勇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