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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邦服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1-10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 2020-063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安永华明”)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
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安永华明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董事会认真审核综合考虑,提议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298 万元。希格玛
所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安永华明对此
事项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华明为公司多年辛勤审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
挚敬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
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
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业务资质: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2019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与普莱国际联盟进行业务合作。
   2、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
   截至 2019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业人员 761 人,
其中合伙人 53 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 303 人, 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
务。
   3、业务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总收入为 40,177.7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32,670.9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1,892.00 万元;2019 年度
净资产金额为 8,369.34 万元。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3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具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
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IPO 申报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一锋,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大连
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现阶段为 5 家科创板企
业提供上市辅导,执业经验丰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程红,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至今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秦川机床工具集
团股份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陕
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
计和 IPO 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蒙玲,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
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有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质量控制复核服务。
   5、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一锋、拟签字注
册会计师邱程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
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希格玛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
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所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298 万元人民币。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