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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3-2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雨虹

股票代码:0022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小林子冲 87 号 10 栋 603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 4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兴国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双阳南区甲 12 号楼 4 单元 401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 4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1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制度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介绍....................................................................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目录...................................................................................... 12

       二、备查地点.............................................................................................. 12

附表...................................................................................................................... 1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
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方雨虹、上市公司          指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
                                 李卫国及李兴国于2014年8月18日签署的
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因二级市场股份交易、股权激励授予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及公司可转债转股事项导致的李卫国及其
                               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在东方雨虹的权益变动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卫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2119650915****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小林子冲 87 号 10 栋 603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 4 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姓名:李兴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242619691020****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双阳南区甲 12 号楼 4 单元 401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 4 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介绍

    李卫国先生是东方雨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李兴国先生是兄弟关系,

按照《收购办法》的规定,李卫国先生与李兴国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

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方雨虹外,李卫国及李兴国先生持有境内外其他

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上市地点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                             李卫国       151,168,373    22.34 %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3588      上海
                                             李兴国       16,755,504      2.48%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1、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因自身资金需求以二级市场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东方雨虹股份;2、东方雨虹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授予及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下

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计划

    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因东方雨虹可转债持有人可继续自主进行转股,东

方雨虹存在在此期间因转股而导致股本总额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

下降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

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

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14 年 8 月 18 日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及李兴

国合计持有东方雨虹 136,981,852 股股份,占东方雨虹当时总股本 416,803,553

股比例的 32.8648%,其中李卫国先生持有东方雨虹 131,991,852 股股份,占东方

雨虹当时总股本 416,803,553 股比例的 31.6676%,李兴国先生持有东方雨虹

4,990,000 股股份,占东方雨虹当时总股本 416,803,553 股比例的 1.1972%。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及李兴国合计持有东方雨虹 428,074,794

股股份(其中包含因东方雨虹 2014 年、2017 年利润分配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

取得的股份),占东方雨虹总股本 1,537,282,837 股的 27.8462%,其中李卫国先生

持有东方雨虹 417,101,891 股股份(其中包含因东方雨虹 2014 年、2017 年利润

分配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占东方雨虹总股本 1,537,282,837 股的

27.1324%,李兴国先生持有东方雨虹 10,972,903 股股份(其中包含因东方雨虹

2014 年、2017 年利润分配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占东方雨虹总股

本 1,537,282,837 股的 0.7138%。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先生及李兴国先生

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

5.0186%,其中,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 2.6193%;因东方雨虹分别于 2016 年、2017 年及

2019 年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可转债持续转股

导致总股本增加,前述原因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影响为 2.3993%,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因此发生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权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卫国      131,991,852       31.6676%       417,101,891       27.1324%

  李兴国       4,990,000        1.1972%         10,972,903       0.7138%



                                      8
           合计         136,981,852       32.8648%            428,074,794       27.846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东方雨虹 428,074,794 股股

      份,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244,400,446 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57.0929%。其

      中,李卫国持有东方雨虹 417,101,891 股股份,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235,900,446

      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56.5570%;李兴国持有东方雨虹 10,972,903 股股份,质

      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8,500,000 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77.4635%。除上述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东方雨虹股

      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万股) 交易均格(元/股)

 李兴国       2019 年 12 月 5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220.00              22.80

 李卫国       2019 年 12 月 16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690.00              22.95

 李卫国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502.00              23.46

 李卫国       2019 年 12 月 18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375.00              23.23

 李卫国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610.00              22.74

 李兴国       2020 年 1 月 16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80.00              26.83

 李卫国       2020 年 2 月 17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300.00              27.74

 李卫国       2020 年 2 月 18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100.00              27.70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

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

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




                                                                 李兴国




                                                      2020 年 3 月 19 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上市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市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东方雨虹                        股票代码          0022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李卫国、李兴国                                    北京市
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总股本变化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136,981,852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   32.8648%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     291,092,942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    5.0186%
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 428,074,794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27.8462%




                                              13
                    是   □       否 □

                          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因东方雨虹可转债持有人可继续自主进行转股,
                    东方雨虹存在在此期间因转股而导致股本总额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被动下降的情形。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
                    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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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




                                                                李兴国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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