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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6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23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

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

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0 日 ) 的 总 股 本 2,519,627,295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11,248,664股)后的总股本2,508,378,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依据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行权价格由48.69元/份调整为48.39元/份。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

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

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

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

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

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

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

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南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

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粉料、建筑涂料等的产品

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

式建设,拟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预计投资5亿元,二期项目预计投资5亿元,项

目各期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0个月内首

条生产线投产,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出资 1,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

阳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

南阳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

10 亿元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南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本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与江苏扬州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
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5 亿元在仪征市真州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仪

征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研发基地项目;公司已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签订

《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6 亿元在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投资建设

东方雨虹南宁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因此,公司此次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

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南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交易达成后将使得公司连续十二

个月累计计算的对外投资的资金运用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属于董

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河南

省南阳市南召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

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