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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2013-11-30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接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丽华女士的通知,其自 2013 年 5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8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 300,000 股公司股份,
增持比例为 0.0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丽华女士。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4)。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罗丽华女士计划自 2013 年 5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8 日期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含首次已增持
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0.07%的股份(含首次已增持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3 年 5 月 28 日-2013 年 11 月 28 日。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
    3、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2013 年 5 月 28 日,罗丽华女士及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截至 2013 年 11 月 28 日,罗丽华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7%。
    五、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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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持前,罗丽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0,1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7%。
    本次增持后,截止 2013 年 11 月 28 日,罗丽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160,4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4%。
    六、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罗丽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增持期间,罗丽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增持股
份锁定期为自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即 201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4 年 5
月 29 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发表法律
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罗丽华系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具备进行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管理
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可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川润股份及罗丽
华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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