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4-03-18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9 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川润国际有限公司
(暂定名),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新设公司主营业务为:润滑
液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销售、工程总包、进出口贸易、投资、技术服务、运营维护
及设备改造服务、成套技术及服务等(最终业务以注册为准)。
2、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
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3、政府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相关授权
为推进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在授权范围
内办理新设公司注册的相关工作。
1、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根据中国香港当地的法律规定,确定拟设立公司
的名称、形式、注册资本、公司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成立公司的基本要素,办理成立公
司的具体手续。
2、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在 50 万美元投资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
求情况决定实际投入时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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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业务渠道,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境外资金使
用的灵活性,推动出口业务持续发展。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法律风险:香港地区法律与内地法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需要进一步了解和熟悉香
港地区贸易和投资法律体系,保证香港子公司依照香港法律合法合规运作,避免香港子
公司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财税风险:香港地区和内地的财税政策方面存在差异,公司需要加强香港子公司财
务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避免财务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川润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境外投资平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工
程总包业务在境外的发展,更好地把握境外投资机会,同时提高境外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川润国际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影响。
四、审批及后续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相关部门许可、审批后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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