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 页 附件: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电话: 010-82250666 传真: 010-82250851 邮政编码: 100029 3 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4]京会兴专字第 01010023 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 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与贵公司提 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资料作 4 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 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的有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201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报告作为201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傅映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时彦禄 5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7,8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30 元。截至 2012 年 3 月 26 日 ,本公司 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 为 495,180,000.00 元 ,实际收 到募集资金 482,180,000.00 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 2,18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合计 3,510.04 万 元,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20,122.98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2013 年度利 息收入 939.07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 1,145.4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19,022.50 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1)“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2013 年度使用 879.00 万元,累计使用 9,510.6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491.09 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 5,019.52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 5,019.52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26.87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6.26 万 元; 6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2013 年度使用 2,594.26 万元,累计使用 4,609.20 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54.53 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 4,154.67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 4,154.67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015.41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906.21 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2013 年度使用 36.78 万元,累计使用 6,003.17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 6,003.17 万元。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3.20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0.0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并于 2008 年 10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2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规定,本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本公司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7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开户单位名称 存储方式 名称 余额(万元) 年产 500 台(套) 四川川润液压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大型液压设备技术 116.26 活期 滑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 改造项目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 四川川润液压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设备产业化基地技 8,301.11 活期、定期 滑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 术改造项目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 四川川润液压润 中国农业银行自贡 设备产业化基地技 10,605.10 活期、定期 滑设备有限公司 盐都支行 术改造项目 四川川润股份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 0.03 活期 限公司 成都分行 合 计 19,022.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3,510.04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000.0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0,122.98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 计金额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8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0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0.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22.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本报告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计投入金额 与总投资金 期实现 到预计 投向 目(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2) 额的差额 的效益 效益 (2)/(1) 期 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 2013 年 9 -213.50 否 15,000.00 15,000.00 879.00 9,510.61 -5,489.39 63.40% 不适用 否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月 万元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 2015 年 4 330.02 否 27,000.00 27,000.00 2,594.26 4,609.20 -22,390.80 17.07% 不适用 否 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月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36.78 6,003.17 3.17 100.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8,000.00 48,000.00 3,510.04 20,122.98 -27,877.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201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液压润滑 益的情况和原因 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4 年 4 月延期至 2015 年 4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无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无 点变更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2012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2)京会兴核字第 0101182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号”《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 4,945.6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2013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润滑液压业务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期限为 2013 年 4 月 20 日至 2014 年 4 月 19 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 10,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无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 1、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效益:本项目实施后,新增销售收入 20,250 万元,年均新增利润总额 3,691.97 万 元,上交增值税及销售税金及附加 1,579.35 万元,上交所得税 922.99 万元;该项目于 2013 年 9 月建成投产,2013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819.54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13.50 万元,上交增值税及销售税金及附加 31.47 万元。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效益:项目实施后,实现销售收入 38,015 万元,利润总额 6,834.65 万元,上交 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 2,957.44 万元,上交所得税 1,708.66 万元;2013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9,749.50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30.02 万元, 上交增值税及销售税金及附加 449.29 万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