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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4-04-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
运行情况,并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
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一)公司对内控规则的核查落实情况
    川润股份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二)保荐代表人核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人员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
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
录、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
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川润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保持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并得
到有效实施。
    (二)川润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通知》的要求填写,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
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保荐机
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宏                     杜晓希




、




                               保荐机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