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董事会会议资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 审阅公司提供的 201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材料,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系根据关联方提供 的供货图纸资料和各项性能参数要求及相关制作工艺等计算出的直接成本费和 一定的利润空间确定。因需履行招投标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化,是公允的。 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汪静波 罗宏 姚刚 2014 年 4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