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2014-08-23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
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的募投项目为《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
技术改造项目》;
3、《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拟由原计
划的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30 元。截至 2012 年 3 月 26 日,本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495,180,000.00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482,180,000.00
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 2,180,000.00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48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2 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该次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建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入金额(万元) 设期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 2011 年 5 月 30 日郫技改
27,000 27,000 24个月
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备案[2011]25 号
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 2011 年 5 月 30 日郫技改
15,000 15,000 24个月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备案[2011]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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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0 - -
合 计 48,000 48,000 - -
注:项目建设期募集资金到位下一月度开始计算。
本次调整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项目为《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
术改造项目》,本项目采用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增
资方式,由川润液压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计划投资 27,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
资 24,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500 万元。根据项目可研,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
建成投产后次年达到生产能力的 70%,第二年达到生产能力的 100%。项目达产
后可实现销售收入 38,015 万元,年均净利润 5,125.99 万元。
本次调整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规模由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
二、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1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液压润滑冷却
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公司鉴于风电行业市场状
况,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4 年 4 月延期至 2015 年 4 月。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5,426.59 万元,完成
计划投入金额的 20.1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926.5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5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
期存款 12,532.06 万元。
2013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9,749.50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30.02 万元,上交增
值税及销售税金及附加 449.29 万元;2014 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8,971.28 元,
实现利润总额 989.79 万元,上交增值税及销售税金及附加 454.76 万元。预计该
项目 2014 年年底实现全面投产。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原因分析
经公司审慎研究后认为,根据目前及未来对该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配套加工
产能及需求预测,公司决定调整工艺路线,为不形成过剩的产能,充分发挥投入
资金的效益,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
或委外采购。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3,174.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
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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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研究后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规模由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
模后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我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
研发。
四、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后,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2,956.80 万元(含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转为定期存款的资金),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研究并按照相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后妥善使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独立意见
1、公司《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所形成的
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我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
2、调整后的项目投资规模更加符合目前的市场需求,提高了项目的规模效
率。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的投资规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独立意见
1、公司《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所形成的
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我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
2、调整后的项目投资规模更加符合目前的市场需求,提高了项目的规模效
率。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的投资规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保荐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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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川润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国金证券同意川润股份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关于川润股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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