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30 元。截至 2012 年 3 月 26 日,本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95,180,000.00 元 , 实 际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482,180,000.00 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 2,18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2 号《验资报告》。同时,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前次调整情况 1、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建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入金额(万元) 设期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 2011 年 5 月 30 日郫技改 27,000 27,000 24个月 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备案[2011]25 号 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 2011 年 5 月 30 日郫技改 15,000 15,000 24个月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备案[2011]26 号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0 - - 合 计 48,000 48,000 - - 注:项目建设期募集资金到位下一月度开始计算。 2、募投项目前次调整情况 201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液压润 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公司鉴于风电行业 市场状况,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4 年 4 月延期至 2015 年 4 月。 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 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标 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3,174.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 额 15,000.0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2,137.62 万元。该募投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建成投产。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 额 8,000.0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5,569.25 万 元。该募投项目预计于 2015 年 4 月建设全面完成。 3、“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6,000.0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 6,003.18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23,710.05 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 1,670.1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5,960.07 万元。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优化完善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加大。为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降低财务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拟将部分募集资金 22,029.32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 账户实际金额为准)。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情况(万元) 财政补贴资 募集资金节余 金投入金额 金额(含利息) 预计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尚需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 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 8,000 5,569.25 2,430.75 3,174.00 20,527.94 造项目 年产 500 台(套)大 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 15,000 12,137.62 1,500.00 1,230 1,501.36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3.18 - - 0.02 合 计 29,000 23,710.05 3,930.75 4,404 22,029.32 1、“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项 目投资总额为 8,000.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募投项目因调整投 资规模,产生募集资金节余 20,527.94 万元(含利息收入),拟将该节余募集资 金 20,527.9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建 成投产,已累计投入 12,137.62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有需支付设 备款、工程建设款约 1,500.00 万元,因此该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 1,501.36 万元(含利息收入),拟将此节余募集资金 1,501.3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目前及未 来对风电液压润滑冷却产品市场状况,结合公司技术进步及供应链管理能力的提 升,实现了公司客户和产品更加聚焦;同时,通过优化工艺路线、有效利用社会 资源,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生 产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细致工作,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 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 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同 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3,174.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二)“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 建成投产,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 程,公司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1,230.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公 司业务转型,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募集资金收益, 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五、相关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条件。公司郑重承诺: (一)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生效后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 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 费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业务实际发展 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川润股份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 22,029.32 万元及利息收入(具体以实施时专 户实际结存数据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是公司结合市场机遇及经营 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 状况,降低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川润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本次川润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