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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5-03-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者“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润股份部分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的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川润股份于2012
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
格 为 每 股 6.3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95,18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8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
术改造项目、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6,000
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2012]
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总额(万元)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
   1                                                    27,000          27,000
         目
   2      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5,000          1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0
                          合计                          48,000          48,000

       上述项目同时安排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通过对川润液压增资投入方式实施。如
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
案》(2011-028号公告),《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计划投资27,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万元,项
目建设期24个月,建成投产后次年达到生产能力的70%,第二年达到生产能力的
100%;《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5,000万元,
建设投资13,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建成投产
后次年达到生产能力的70%,第二年达到生产能力的1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201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液压润滑
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公司鉴于风电行业市
场状况,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4 年 4 月延期至 2015 年 4 月。
    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
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标
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3,174.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1)“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5,000.0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2,137.62 万
元。该募投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建成投产。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
额 8,000.0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5,569.25 万
元,预计 2015 年 4 月建设全面完成。
    (3)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6,000.00 万元,累计使用 6,003.18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合计
3,587.07 万元,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23,710.05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万元;2014 年度利息收入 524.64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 1,670.12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合计为 11,960.07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拟投入   变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余额
序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   (含暂时补充
             项目名称
号                                                           金金额       流动资金+利
                                                                              息)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
1    设 备 产业 化基 地 技    27,000.00       8,000.00       5,569.25       22,958.69
     术改造项目
     年产 500 台(套)大
2    型 液 压设 备技 术 改    15,000.00        15,000       12,137.62       3,001.36
     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3.18         0.02
           合计               48,000.00      29,000.00      23,710.05       25,960.07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根据公司2012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2
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于2012年10月至2013
年4月将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83%,
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4
年4月17日,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即自 2013 年 4 月 20 日至 2014 年 4 月 19 日止。截止 2014 年 4 月 17 日,已
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议,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将使用人民币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14 年 4 月 24 日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所有款项合计 14,000 万
 元仍在使用期限内,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优化完善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加大。为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降低财务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拟将部分募集资金
 22,029.32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
 账户实际金额为准)。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情况(万元)        财政补贴资 募集资金节余
                                                           金投入金额 金额(含利息)
                      预计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尚需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
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       8,000      5,569.25    2,430.75    3,174.00    20,527.94
造项目
年产 500 台(套)大
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       15,000    12,137.62    1,500.00     1,230       1,501.36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3.18      -           -         0.02
     合    计            29,000    23,710.05    3,930.75     4,404      22,029.32


     1、“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项目
 投资总额为 8,000.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募投项目因调整投资
 规模,产生募集资金节余 20,527.94 万元(含利息收入),拟将该节余募集资金
 20,527.9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建成
 投产,已累计投入 12,137.62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有需支付设备
 款、工程建设款约 1,500.00 万元,因此该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 1,501.36 万
 元(含利息收入),拟将此节余募集资金 1,501.3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目前及未来
 对风电液压润滑冷却产品市场状况,结合公司技术进步及供应链管理能力的提
升,实现了公司客户和产品更加聚焦;同时,通过优化工艺路线、有效利用社会
资源,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生
产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细致工作,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
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
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同
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3,174.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二)“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
建成投产,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
程,公司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1,230.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公
司业务转型,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募集资金收益,
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六、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

程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人民币22,029.32万元部分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投资计划。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募集资金到
账超过一年,并承诺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关于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
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该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
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保荐机构的意见
    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核查后,本保荐机构认为:
    川润股份鉴于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
术改造项目”产品的市场配套加工产能及需求预测,决定调整工艺路线,为避免
过剩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效益,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
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或委外采购。经2014年8月21日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
2014年9月16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规模的议案》,决定将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
    川润股份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22,029.32万元及利息收入(具体以实施时专
户实际结存数据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是公司结合市场机遇及经营
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
状况,降低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川润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本次川润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宏                  杜晓希




                               保荐机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