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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桂林三金: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编号:2020-016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
    4、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回购
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本次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回购股票14,927,351股,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575,272,649股。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厅
    4、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0年0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0年05月19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主持人:副董事长王许飞先生
    6、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
442,935,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9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11人,代表股份440,763,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181%。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172,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
股份4,216,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044,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4%。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172,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7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440,791,8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6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440,791,8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6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440,791,8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6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927,479 股弃权 ,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440,791,8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6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440,791,8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6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440,791,0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59%;216,5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072,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502%;216,5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59%;1,927,4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39%。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440,791,8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6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40,791,8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6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073,1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69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9%;1,927,4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39%。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40,791,00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59%;216,551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072,36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502%;216,551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59%;1,927,4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3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40,791,0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59%;216,5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072,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502%;216,5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59%;1,927,4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3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440,791,8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16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1,927,479 股弃权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073,1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691%;21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9%;1,927,4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39%。


    五、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2019年任职的独立董事玉维卡女士、莫凌侠女士、何
里文先生分别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益群    高毛英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