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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其软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1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其软件(002279)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晋闻                联系电话:0871-63577983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宁                  联系电话:0871-635779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是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8次
                                      否,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落后原定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划,详见本工作报告“一、保荐工作概述”之“5.
披露文件一致                          现场检查情况”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题及整改情况”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1、预计商誉减值造成公司业绩出现波动: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发布《2018 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将对收购北京亿起联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约 3 亿
                                    元的减值准备,这将导致公司 2018 年度业绩预
                                    期同比大幅下降。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
                                    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正在对 2018 年业
                                    绩承诺期届满的两家子公司上海移通网络有限
                                    公司和北京瑞意恒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商誉减
                                    值测试相关工作,不排除预计计提商誉减值额
                                    度将发生变动,但最终公司计提商誉减值的额
                                    度将依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结
                                    果确定。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根据中国
情况
                                    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
                                    的相关规定完成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
                                    的商誉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和 2019 年 4 月 30 日
                                    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相
                                    关《商誉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因公司数字
                                    传播板块的业务融合效应未达预期,整体业绩
                                    出现下滑,公司于 2018 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07,739.49 万元,商誉期末余额为 60,123.56 万
元。主要受此影响,2018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84,146.43 万元。
2、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落后原定计
划:
    (1)受天气及空气重污染预案等方面限制
的影响,久其政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进度
与计划进度相比有所落后,经履行必要审批程
序,公司对该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予以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2)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以及
AI 等技术的快速、深入发展,为保障下一代集
团管控平台项目实现预期收益,公司需继续深
化运营管控、战略管控和风险管控子系统的设
计和研发工作,因此减慢了该项目投资速度。
经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对该项目的计划完
工时间予以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并对该项目
部分拟购置软硬件设备的数量及型号进行调
整。
    (3)公司数字传播业务板块内融合、业务
品牌重构、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优化等工作需
要逐步协调,出于审慎考虑,公司减慢了对数
字营销运营平台项目的投资速度。为了集中公
司优势资源,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加快推
进该项目进程,经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将
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全资子公司久其数字传播
有限公司。
    (4)由于目前公司政企大客户大多采用私
有云部署模式,对公有云部署模式仍需要一个
接受的过程,因此出于审慎考虑,公司减慢了
政企大数据平台项目中涉及公有云基础设施建
设、外部数据资源库等有关的软硬件投入;同
时,为提升公司司法领域电子政务服务能力,
提高“政企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及使用效率,经
                                    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
                                    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并
                                    对该项目部分拟购置软硬件设备和数据资源的
                                    数量及型号进行调整。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进行
                                    论证,并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解释具体原因,如调整投资计划或
                                    项目实施进度则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告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落后原定计划
                                        经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对久其政务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下一代集团管控平台项目完
                                    工时间予以延期,对数字营销运营平台项目变
                                    更实施主体,对政企大数据平台增加实施主体。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告了《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 月 28 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中小板最新业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务规则解读、《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
                                     誉减值》解读,资本市场再融资知识速览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详见本保荐工作报告“四、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是
行                                                        项”之“二、发行人内部控
                                                              制存在重大缺陷”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不适用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详见本保荐工作报告“四、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是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项”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东沈栋梁出具的关于瑞意恒动业绩承诺及补偿
                                                       是             不适用
安排
2.股东沈栋梁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3.股东沈栋梁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东栗军、李俊峰、张思必、蒋国兴、贾瑞明、
                                                       是             不适用
谢泳江等出具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5.股东姚立生、陈皞玥、卢昌、白锐、于大泳等出
                                                       是             不适用
具的关于股票限售的承诺
6.股东栗军、李俊峰、张思必、蒋国兴、贾瑞明、
谢泳江、姚立生、陈皞玥、卢昌、白锐、于大泳等           是             不适用
出具的关于华夏电通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7.股东栗军、李俊峰、张思必、蒋国兴、贾瑞明、
                                                       是             不适用
谢泳江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股东姚立生、陈皞玥、卢昌、白锐、于大泳、王
                                                       是             不适用
邦新等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控股股东久其科技、股东北京鼎新成长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屈庆超、党毅、石磊、吴鹏翎、         是             不适用
肖兴喜、钱晖、刘文佳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函
10.控股股东久其科技、股东董泰湘、赵福君出具的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1.控股股东久其科技、股东董泰湘、赵福君出具的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2.北京久其科技投、董泰湘、赵福君出具股份限售
                                                       是             不适用
承诺
13.控股股东久其科技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14.股东王新、李勇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15.股东王新、李勇出具的关于亿起联科技业绩承诺
                                                       是             不适用
及补偿安排
16.控股股东久其科技、股东董泰湘、赵福君、王新、
                                                       是             不适用
李勇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7.控股股东久其科技、股东董泰湘、赵福君、王新、
                                                       是             不适用
李勇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8.股东赵福君、施瑞丰、欧阳耀、邱安超、栗军、
王新、朱晓钧、王海霞出具的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           是             不适用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9.控股股东久其科技、股东董泰湘、赵福君出具的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20.控股股东久其科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1.股东董泰湘、赵福君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2.股东赵福君、刘文圣、欧阳曜、邱安超、施瑞丰、
                                                     是              不适用
王海霞、王朱晓钧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欧阳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
                         任公司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工作有序进行,红塔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何宁先生自
由
                         2018 年 7 月 26 日起接替欧阳凯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
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一、久其软件2018年年度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
                             1、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26日对久其软件2018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458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情况如下:
                             (1)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久其软件下属子公司上海移通网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项                       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移通”)考虑了如2018年度财
                         务报表附注五(三)、(五)所述相关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
                         对中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的往来款项合计
                         3,400.00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同时,如财务报表附注五
                         (二十三)所披露,上海移通在其他应付款中列示了北京凌
                         渡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往来余额合计4,612.95万元。在
                         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判断与上述单位资金往来的款项性质及目的。因此,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上述款项的列报是否正确,是否
有必要对相应的余额及坏账准备项目做出调整。
    (2)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描述了2019
年1月初,久其软件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移通派驻工作小组实施
子公司业务审计,发现上海移通三名员工存在伪造、私刻客
户单位公章的不法行为,并于2019年2月26日向公安机关报
案。截至2019年4月25日,久其软件已收到上海与北京两地公
安机关出具的立案通知文件,分别对久其软件举报伪造公章
一案和被合同诈骗一案立案,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件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久其软件与上海移通原实际控制人签署的收购协议
约定,业绩补偿承诺方应于2018年度上海移通专项审计报告
出具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但可能受公安机关
案件调查、债权债务纠纷、业绩补偿承诺方履约意愿及履约
能力等的影响,可能存在久其软件主张的业绩补偿款不能按
期足额获得的风险,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相关确认存在不确
定性。
    (3)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如上述“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及“审计报
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部分所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
就这些事项涉及的2018年12月31日久其软件的预付账款、其
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资产减值损失账面价值等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与该事
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因此,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了保留加强
调事项段意见。
    2、公司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
的可能性及时间
    (1)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本报
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收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具体详见公
司于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的公
告》,目前案件相关调查工作尚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继续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强化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加强对被投资主体的有效管理与
监督。
    (3)公司已着手对上海移通的治理架构进行调整优化,
委派执行董事并更换法定代表人,同时派驻管理和技术人员,
进行员工安抚、客户及供应商拜访等工作,努力推进上海移
通运维体系和经营的正常运转。此外,公司已对上海移通的
资金和资产实施有效控制,以防进一步损失。
    (4)考虑到解决上海移通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可能需要
较长的时间周期,公司或将择机采取合法方式处置上海移通
股权。并且后期根据司法判定结果,若在相关司法判决生效
后12个月内,上海移通的原股东仍无法足额赔偿久其软件之
损失的,久其科投愿意补偿久其软件,补偿金额为49%股权的
交易对价8亿元减去久其软件已实际获得的对应49%股权部分
的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退还的股权款、追偿的其他损失等),
以减少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
    (5)公司将根据有关事件进展情况,按照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
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还存在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如下:
    缺陷1:子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确认问题。
    公司子公司上海移通在未取得相关必要确认单据并严格
审核的前提下,即在相关经济利益流入的真实性存在不确定
的情况下,确认了部分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上述缺陷
影响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存在及准确性的认定。
    整改情况: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对这些可
能存在的事项予以关注,对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进行了相应
调整。
    整改计划:2019年公司将督促子公司上海移通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营业
收入及应收账款的会计核算管理,确保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
的真实性、准确性。
    缺陷2:保理业务放款后控制管理的问题。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久金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久金保”),在经营过程中,对于放款前后的风险判断和控
制以及资金监控存在一定的内控管理问题,导致对其保理业
务外放款项的回收产生了影响,上述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应
收保理款及坏账准备的确认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对该事项
予以关注,对存在有无法回收可能性的应收保理款在当期计
提了坏账准备。
    整改计划:2019年公司将敦促子公司按照保理业务环节
以及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放款前后
的相关风险控制点的确认手续,以及高度关注资金账户的实
际控制方式及执行情况,强化控制手段,增加控制频率,提
高走访频次等,努力降低资金使用的风险性。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如下:
    缺陷:对于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问题。
    自收购上海移通以来,公司向其委派两名董事进入上海
移通董事会,并委派监事和财务总监各一名,同时公司相关
部门积极推动业务融合及集团化管理相关工作,但上海移通
总经理及原管理团队人员屡次以对赌期经营独立和不得干扰
企业经营为由,不予积极配合或拖延配合,使得公司对子公
司业务拓展情况的了解以及日常经营的决策受限。
     整改情况:公司已着手对上海移通的治理架构进行调整,
委派执行董事并更换其法定代表人,派驻管理和技术人员进
行安抚员工、客户与供应商拜访等工作,衔接并着手推进子
公司业务。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对上海移通的商
誉减值测试已充分考虑了其相关经营情况,并针对相关情况
确认了商誉减值。
     整改计划: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完善子公司业务审批流程
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开展工作,并且密切关注上海移通后续经营情况对公司的影
响,若涉及需披露事项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对久其软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由于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问题和保理业
务放款后控制管理的问题,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外,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认定情况,由于公司在子公司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还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已对涉及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有关事项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的整改措施,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具体如下:
     1、久其政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天
气及空气重污染预案等方面限制的影响,实际进度与计划进
度相比有所落后,公司已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该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予以延期至2019
年12月。
    2、下一代集团管控平台项目:该项目是基于新的技术平
台,结合SaaS、移动化、大数据存储与管理、大数据分析与
挖掘等技术,对公司集团管控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和系统功能
结构优化。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以及AI等技术的
快速、深入发展,该项目仍需在运用新技术为企业集团客户
创新管理模式和提升管理价值方面,进行更多复杂工作和具
体应用实践,继续深化运营管控、战略管控和风险管控子系
统的设计和研发工作。出于审慎考虑,公司已于2018年4月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该项目的计划完
工时间予以延期至2019年12月。
    3、数字营销运营平台项目:公司数字传播业务板块主要
通过近年来并购的子公司进行运营,因并购子公司在业务融
合、管理优化等方面的工作需要逐步协调,该项目研发工作
进展较为缓慢。为集中优势资源,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
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久其数字传播有限公司,并以
14,589.35万元募集资金对久其数字传播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4、政企大数据平台该项目:该项目系公司大数据研发平
台,由于目前公司政企大客户大多采用私有云部署模式,对
公有云部署模式仍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因此出于审慎考虑,
公司减慢了该项目中涉及公有云基础设施建设、外部数据资
源库等有关的软硬件投入。同时为提升公司司法领域电子政
务服务能力,提高该项目建设及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9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
司增加为公司及北京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并以4,000万元
募集资金对北京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红塔证券会持续关注久其软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
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进行论证,如调整投资计划或项目实施进度则应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久其软件2018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7,739.49万元
    随着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业务融合效应未达预期,公司
数字传播业务2018年整体业绩出现下滑。公司于2019年2月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损失计提
减值准备。
    1、2018年末,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了
与北京亿起联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商誉发生了减值迹象。可
收回金额是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管
理层按照5年的详细预测期和后续预测期预计资产组未来现
金流量;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
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
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假设。现金流预测所用的税前折现率
是15.41%。上述假设用于分析本资产组的可回收性。
    2、2018年末,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了
与北京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商誉未发生减值。可收
回金额是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管理
层按照5年的详细预测期和后续预测期预计资产组未来现金
流量;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
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
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假设。现金流预测所用的税前折现率
是13.28%。上述假设用于分析本资产组的可回收性。
    3、2018年末,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了
与北京瑞意恒动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商誉发生了减值迹象。
可收回金额是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管理层按照5年的详细预测期和后续预测期预计资产组未来
现金流量;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
率、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
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假设。现金流预测所用的税前折
现率是16.66%。上述假设用于分析本资产组的可回收性。
    4、2018年末,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了
                 与上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相关的商誉发生了减值迹象。可收
                 回金额是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确定。
                     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上述减值测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分别出具了《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453号)、《关于北京瑞意恒动科技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
                 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454号)、《关于上
                 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9]第ZG11235号)予以审核。
                     公司根据商誉减值测试对数字传播业务板块相关公司计
                 提商誉减值,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商誉减值涉及公   期初商誉     减值准备     期末商誉
                       司名称       账面净值       金额       账面净值

                   北京亿起联科技
                                     44,624.60    40,936.87     3,687.73
                     有限公司
                   北京瑞意恒动科
                                     17,726.12     2,036.58    15,689.54
                     技有限公司
                   上海移通网络有
                                     64,766.04    64,766.04         0.00
                       限公司
                        合计        127,116.76   107,739.49    19,377.27
                     除以上情形外保荐机构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其他需要报
                 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曹晋闻

                                                       2019 年 5 月 15 日




                     ___________

                        何   宁

                                                       2019 年 5 月 15 日




      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