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 “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 对原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 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 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1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 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 1-9 月财务报 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及 2017 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 体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601,777,699.9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68,739,746.54 应收账款 1,166,962,046.6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495,038.36 其他应收款 27,495,038.36 固定资产 713,390,976.50 固定资产 713,390,976.50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160,789,109.05 在建工程 160,789,109.05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 591,631,344.6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81,218,226.85 应付账款 1,089,586,882.24 应付利息 180,954.6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0,350,568.48 其他应付款 20,169,613.80 管理费用 95,899,148.21 管理费用 454,969,806.66 研发费用 359,070,658.45 2、财政部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 2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 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对 2017 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2017 年度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其他收益 56,041,891.31 56,456,022.99 营业外收入 2,756,929.94 2,342,798.26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4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 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