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博深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2-05-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二年五月
                               声       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
件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
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
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4、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
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财务顾问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
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和证券欺诈问题;

    6、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相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
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8、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2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4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 5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查....................................................................................... 5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审批程序的核查............................................13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15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17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18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核查.................................................................20

八、对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23

九、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的核查 .............................................................24

十、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5

十一、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25

十二、结论性意见...........................................................................................................26




                                                                 3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核查意见中的含义如下:

博深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铁投基金     指   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铁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
铁投股权公司                 指
                                  务合伙人
综合开发公司                 指   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铁投集团                     指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铁投(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指
                                  限合伙)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纬进出口公司               指   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次转让方之一
                                  陈怀荣等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铁投基金合计转让其持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
                             指   有的博深股份111,813,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6%)
次股权转让
                                  股份
                                  本次《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
本核查意见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巢琴仙等6
转让方                       指
                                  名自然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海纬进出口公司
                                  2022年5月12日,陈怀荣等7名转让方与铁投(济南)股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权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
                                  2022年5月12日,陈怀荣等7名转让方与铁投(济南)股
《补充协议一》               指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权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5月23日,陈怀荣等7名转让方与铁投(济南)股
《补充协议二》               指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权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委会                       指   铁投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格式准则第16号》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20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核查意见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略有差异。

                                         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核查

     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
序,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尽职
调查,并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审阅及必要的核查,未发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声明,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5 号》、
《格式准则第 16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信息披露要求。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铁投(济南)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8号楼104(2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铁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周娇娇
认缴出资额               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9年7月26日
经营期限                 2021-07-26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3MA3Q9HYQ0C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
经营范围                 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若未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不得开展募集资金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汉峪金谷A1-4栋山东铁投大厦23层
联系电话                   0531-67729542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全体合伙人于 2022 年 5 月 9 日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认缴出资额拟
变更为 20 亿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尚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基金编号 SJB856。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
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应
当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并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
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
上市公司的情形,能够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件,具备本次权
益变动的主体资格。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铁投股权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铁投股权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铁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奇
成立日期                 2019年7月17日
经营期限                 2019-07-17至无固定期限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5号楼
注册地址
                         (A4-5)405-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3Q7H1B75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汉峪金谷A1-4栋山东铁投大厦23层
联系电话                 0531-67729542

     (2)控股股东

     ①有限合伙人综合开发公司实际控制铁投基金

     截止 2022 年 5 月 9 日,铁投基金的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 实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万元)         (%)      元)
    铁投股权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10        100.00         0.16
    综合开发公司        有限合伙人     54,900.00          54.90     45,088.49       73.64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有限合伙人           45,000.00          45.00     16,042.00       26.20
        合计                -         100,000.00         100.00     61,230.49      100.00

     为进一步增强铁投基金的资金实力,2022 年 5 月 9 日,铁投基金召开合伙
人会议,决定对铁投基金进行增资,由综合开发公司增加认缴出资额 100,0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铁投基金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铁投股权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5


                                                  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合开发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4,900.00               77.45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有限合伙人             45,000.00               22.50
             合计                     -                200,000.00              10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增资事宜尚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待本次
增资完成后综合开发公司的认缴比例将进一步提升至 77.45%。

     根据铁投基金的《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企业主要的议事机构,负
责对除投资以外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包括不限于修改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增
加或减少对本基金的出资、通过可分配资金的分配方案等事项。合伙人会议由合
伙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且除了“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聘任
和解聘本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事宜”这两项特殊决议须经代表实际出资
比例 4/5 及以上的合伙人同意通过,其他重大事项经代表实际出资比例 2/3 及以
上的合伙人同意通过即可。

     根据铁投基金的《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对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与退出作出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4 人组成,
其中综合开发公司委派 3 名,铁投股权公司委派 1 名,会议决议经 3/4 及以上委
员同意即为通过。

     综上,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综合开发公司为直接持有铁投基金 54.90%认
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为直接持有铁投基金 73.64%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
实际拥有合伙人会议超过 2/3 的表决权,且有权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 3/4 委员,
因此综合开发公司对铁投基金构成实际控制。

     ②综合开发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宗旺
经营期限                2018-11-09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1-4栋山东铁投大厦2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MA3NJ0TL30
                        铁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沿线、站场、毗邻区域的土地综合开发;土地
经营范围                综合整治;铁路上下游产业开发;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
                        咨询;自有房屋销售及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百货经营;广


                                              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告业务开发和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设备物资采购
                       及销售;铁路技术咨询服务;铁路和道路货物运输、仓储、广告、
                       餐饮、旅游服务;农、林、牧产品、预包装食品、纺织、服装及家
                       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械、矿产品、建材及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3)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综合开发公司系铁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 2020
年 1 月 9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做出的《关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3 户省
属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鲁政字【2020】8 号),批复明确“山
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等 5 户省属企业持有铁投集团 68.1%的省级国有出资,由山
东省国资委集中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自文件批复之日起山东省国资委
为铁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综合开发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运营;铁路、建
 1     山东铁投能源有限公司         2,100    100.00% 筑、机电设备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
                                                     运输辅助活动;铁路设备及配件销售
                                                        授权范围内可经营性土地的整理、熟
       铁投土地发展(莱州)                             化、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
 2                                  3,000        80.00%
       有限公司                                         产开发经营与租赁,物业管理,停车
                                                        场服务
                                                        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销售与
       铁投置业(临沂)有限
 3                                  5,000        80.00% 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酒店
       公司
                                                        投资,酒店经营
                                                        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总部
       山东铁投产业园管理有
 4                                  1,000        80.00% 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限公司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山东铁投融资租赁有限
 5                               100,000         75.00% 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
                                                        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投资、开发、
       铁投土地发展(莒南)
 6                                  1,000        60.00% 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有限公司
                                                        酒店投资及经营
       山东启瑞商业保理有限                             国内保理、出口保理及商业保理的咨
 7                                  5,000        60.00%
       公司                                             询服务
                                                        黄河长清大桥投资建设、运营;公路
       济南黄河长清大桥投资                             管理与养护;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8                                39,000         60.00%
       有限公司                                         管理;公路、桥梁维修养护、配套服
                                                        务设施开发经营
                                                        城市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
       山东铁投智慧城市发展                             地产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
 9                                  5,000        55.00%
       有限公司                                         设计管理;物业管理;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施工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山东铁投惠诚新材料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砼结
 10                                 1,200        51.00%
       术有限公司                                       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轻质建
                                                        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
                                                        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专业保洁、清
       山东铁投智慧物业发展
 11                                 5,000        51.00% 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园林绿化
       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自有房
       山东铁航物业管理有限
 12                                  600         51.00% 屋租赁;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公司
                                                        环境卫生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山东济青高铁金启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与租赁;受托
 13                                 5,000        44.00%
       有限公司                                         酒店管理、物业管理
 14    依拓都有限公司         10,000 港币    100.00% 对外投资


                                            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注:综合开发公司关联方山东济青高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济青高铁金启置业有限公
司 42%的股权,综合开发公司与该关联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因此对其构成实质控制。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主要业务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铁投基金成立于 2019 年 7 月,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经核查,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山东
铁投集团组建的批复精神,由山东铁投集团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40 亿
元,主营土地开发、产业投资、资本运营及其他配套服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近三年财务状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状况

     经核查,铁投基金最近三年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                        68,174.96                  18,202.33              11,925.95
       总负债                                5.95                    1.61                   0.15
     所有者权益                      68,169.01                  18,200.72              11,925.80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净利润                         2,197.54                    -255.38                 -76.20
     资产负债率                         0.01%                      0.01%                  0.00%
    净资产收益率                        3.22%                      -1.40%                -0.64%

    注:铁投基金 2019-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财务状况

     经核查,综合开发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                      958,827.74                   888,756.89             492,537.62
     总负债                      629,144.97                   600,386.24             326,284.10
  所有者权益                     329,682.77                   288,370.64             166,253.53

                                                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82,987.73                5,565.02                  4,232.80
     净利润                        9,383.75                1,862.40                    980.01
  资产负债率                        65.62%                  67.55%                    66.25%
 净资产收益率                        2.85%                   0.65%                     0.59%

注:综合开发公司 2019-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及诚信记
录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关键管理人员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为周娇娇,铁投基金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地     国籍
                                                                                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娇娇       委派代表、投委     37120219881028****      山东济南      中国           否
                 会委员
  李滨         投委会委员       37030519811127****      山东济南      中国           否
  吕铖         投委会委员       37050219890103****      山东济南      中国           否
孙逢阳         投委会委员       37083019930326****      山东济南      中国           否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1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铁投基金已持有博深股份 9.22%股份。除此之外,
铁投基金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名称                     持有的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铁投基金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59%

       经核查,除上述情况外,铁投基金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铁投基金不存在持股 5%以上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
其控股股东综合开发公司持股 5%以上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综合开发公司直接持股
        山东 铁投融 资
  1                        100,000    75.00%,并通过依拓都有   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有限公司
                                        限公司间接持股 25%
        山东 启瑞商 业                 综合开发公司直接持股    国内保理、出口保理及
  2                          5,000
        保理有限公司                         60.00%            商业保理的咨询服务

       经核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持股 5%以上
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审批程序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
的披露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陈怀荣等持有的博深股份合计 111,813,195 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556%。本次权益变动后,铁投基金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充分发挥铁投
集团的资本和资源优势,加强在轨道交通领域相关业务和技术等层面的深度合作,
构建新的业务发展空间,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财务顾问就收购目的与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核查,本财
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明确、理由充分,未有与现行
法律、法规的要求相违背的情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既定战略相符。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后续实际情况
需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同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所取得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的承诺》:
       “1、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自
受让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被收购上市公司
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
定。
       3、若本企业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
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的核查

       1、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22 年 5 月 9 日,铁投基金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


                                      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2022 年 5 月 9 日,铁投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

     (3)2022 年 5 月 12 日,铁投基金与陈怀荣等交易对手方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4)2022 年 5 月 23 日,铁投基金与陈怀荣等交易对手方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应满足的先决条件包括:

     (1)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如需);

     (3)本次权益变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无异议。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
和比例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陈怀荣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 51,316,818 股,持股
占比为 9.43%;吕桂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8,327,798 股,持股占比 8.88%;程辉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8,575,432 股,持股占比 7.09%;任京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4,369,377 股,持股占比 6.32%;张淑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7,133,106 股,持股
占比 4.99%。上述五人签署有《一致行动协议》,共计持有 199,722,531 股,持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6.72%,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除博深股份控股股东以外,本次转让方还包括海纬进出口公司和巢琴仙。其
中:海纬进出口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2,868,090 股,持股占比 7.88%;巢琴仙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9,639,934 股,持股占比 3.61%。

     2021 年 2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取得
上市公司股份 50,172,896 股,持股占比 9.2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占比未发生变化。


                                    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中,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巢琴仙和海纬进出
口公司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12,829,204 股、32,764,621 股、9,643,858
股、23,792,236 股、6,783,276 股、13,000,000 股和 13,000,000 股转让给铁投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铁投基金将持有上市公司 161,986,091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7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铁
投基金,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交易前持股比例          交易后持股比例
            陈怀荣                        9.43%                7.08%
            吕桂芹                        8.88%                2.86%
               程辉                       7.09%                5.32%
            任京建                        6.32%                1.94%
            张淑玉                        4.99%                3.74%
            巢琴仙                        3.61%                1.22%
       海纬进出口公司                     7.88%                5.49%
           铁投基金                       9.22%               29.78%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1、已质押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已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
       陈怀荣                  2,070.00                       3.81
       吕桂芹                  2,970.00                       5.46
        程辉                   1,816.55                       3.34
       任京建                  1,960.00                       3.60
        合计                   8,816.55                      16.21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陈怀荣、吕桂芹、程辉和任京建的部分股份存在权
利限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按照下述安排解除所涉股份的质押状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日内,取得标的股份质权人出具的同
意转让的确认函。

     (2)甲方收到首付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解除标的股份质押,并向乙方提

                                          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供标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3)甲方承诺在标的股份交割过户时不存在针对标的股份的未决争议、诉
讼、仲裁、司法冻结、质押或其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形。

     除此之外,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巢琴仙和汶上县海纬
进出口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力限制情形。

     2、拟质押股份

     根据《补充协议一》的约定,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巢
琴仙和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所持博深股份的 33,543,959 股股票
质押给铁投基金。交易双方自本次交易的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到主管
机关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股份质押的办理时限。

     质押期限自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交割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如
陈怀荣等转让方完成《补充协议一》约定的业绩承诺或补偿义务(如有),铁投
基金将配合其解除股份质押。质押期间,因股票质押产生的孳息归甲方所有。

     具体质押数量如下:
       股东名称             拟质押数量(股)           占总股本(%)
         陈怀荣                3,848,762                    0.71
         吕桂芹                9,829,386                    1.81
         程辉                  2,893,157                    0.53
        任京建                 7,137,671                    1.31
        张淑玉                 2,034,983                    0.37
      海纬进出口               3,900,000                    0.72
        巢琴仙                 3,900,000                    0.72
          合计                 33,543,959                   6.17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除前述已披露事项以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
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中,铁投基金股权受让价款将来源于其合伙人综合开发公司按
照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认缴资金。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对价 10.91 亿元,将分阶段支付给

                                     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转让方。在协议生效并收到陈怀荣等原实际控制人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
     协议》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总价款的 50%,即 5.46 亿元;在标的股份
     完成交割过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总价款的 30%,即 3.27 亿元;在完
     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财务总监改选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总价款的 20%,
     即 2.18 亿元。如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分红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次协议转让对价及各期支付金额将相应调整。

         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若博深股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本次交
     易标的股份交割过户前实施完毕,则标的股份转让价格由 9.76 元/股调整为 9.61
     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对价相应调整为人民币 1,074,524,803.95 元(大写:壹
     拾亿柒仟肆佰伍拾贰万肆仟捌佰零叁元玖角伍分,含税),详情如下:
                                                                                 单位:元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序号         姓名           转让总价款
                                              支付金额         支付金额          支付金额
 1          陈怀荣          123,288,650.44    61,644,325.22    36,986,595.13    24,657,730.09
 2          吕桂芹          314,868,007.81   157,434,003.91    94,460,402.34    62,973,601.56
 3        程 辉             92,677,475.38     46,338,737.69    27,803,242.61    18,535,495.08
 4          任京建          228,643,387.96   114,321,693.98    68,593,016.39    45,728,677.59
 5          张淑玉          65,187,282.36     32,593,641.18    19,556,184.71    13,037,456.47
 6          巢琴仙          124,930,000.00    62,465,000.00    37,479,000.00    24,986,000.00
 7      海纬进出口          124,930,000.00    62,465,000.00    37,479,000.00    24,986,000.00
       合 计           1,074,524,803.95      537,262,401.98   322,357,441.18   214,904,960.79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认购资
     金的情形,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通过资管产品等形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如
     下:




                                                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未来,若为了增强上
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需对资产、业务进
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
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
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
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择机利用
自身及其股东的资源优势,以为上市公司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目的,适时
推动上市公司资产及业务的优化与调整。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筹
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
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相关符合任职资格以及具备专业能力的人
士,并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范围内,
对博深股份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管等提名、任命等相关事项进行一
定修订,除此之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铁投基金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


                                   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铁投基金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
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
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除已披露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

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

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
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核查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
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
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
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为进一步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铁投基金、铁投股
权公司及综合开发公司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内容
如下:

                                    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确保博深股份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博深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博深股份的资产全部处于博深股份
的控制之下,并为博深股份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博深股份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博深股份的资产为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
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二)确保博深股份人员独立

       1、保证博深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企业/公司及其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
资或控股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保证博深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博深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三)确保博深股份的财务独立

       1、保证博深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博深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

       3、保证博深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博深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博深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博深股份依法独立纳税。

       (四)确保博深股份机构独立

       1、保证博深股份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保证博深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博深股份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确保博深股份业务独立

     1、保证博深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规范管理与博深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
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公司不会损害博深股份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博深股份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博深股份的独立性。若本企业/公
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博深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企业/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铁投基金、铁投股权公司及综合开发公司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铁投基金成为博深股份的控股股东后,
为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铁投基金、铁投股权公司及综合开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其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
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本企业控制企业避免
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
等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
本企业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


                                   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3、本承诺自铁投基金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生效至铁投基金不再是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时终止。”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
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核查
意见“八、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
的关联交易,铁投基金、铁投股权公司及综合开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其承诺:

     “在铁投基金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本企业/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
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本企业/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来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
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
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博深股份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

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1716号),同意博深股份向张恒岩、海纬进出口公司、瑞安国益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纬机车86.5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1年2月,博深股份向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主体发行53,119,213股人民币普通股以募集配套资金。该次交易完成后,博深
股份总股本变为543,944,36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其中50,172,896股,占博深
股份总股本的9.22%。


                                   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除上述情况以外,在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之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在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超过5万元的重大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它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
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及上市公司已公
开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上市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九、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确认文件,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
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
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十、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

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

查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要求,本财务顾问对本次权益变动中信
息披露义务人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了充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泰证券”)担任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聘请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对上
市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出具法律意
见书,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尽职调
查,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上述聘请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泰证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
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十一、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声明,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除《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
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并能够按照《收
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2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十二、结论性意见

     中泰证券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和验证后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页以下无正文)




                                   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孙参政            田彬                童晓晓




财务顾问协办人:钱路泽           范忠航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李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