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2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
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提升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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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姜爱丽 曲国霞 姚春德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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