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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股份: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

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

3538 号),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61,940.53 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

润 478,013,434.53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2,451,494.00 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广大投资者,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分红年度
             额(含税)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7 年     73,755,600.00             83,406,923.87                          88.43%
2016 年     73,755,600.00            144,193,418.70                          51.15%
2015 年     73,755,600.00            141,906,273.52                          51.97%




    2018 年受宏观经济总体疲软、汽车销量下滑的影响,同时因劳动力成本上

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研发费用投入较大及报告期内公司及合营与联营企业业绩

均未能达到预期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

年度减少。

    公司是国内少数专业研发生产整套汽车制动系统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积累

了四十年的汽车行业系统配套经验,是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

完整的汽车制动系统主导产品链。由于汽车行业的特点,公司通常需要给予客户

三到六个月的付款信用期。同时由于制动系统产品为定制化开发产品,前期开发、

试验周期较长,使得前期投入较大。这就要求公司有充足的周转资金用于日常经

营。

    近年来,汽车行业呈现出电子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公司以汽车主动安全

技术为基础,布局汽车智能驾驶,建设智能汽车环境感知与主动安全控制及移动

互联相结合的无人驾驶生态圈。投资电驱动轮毂电机,布局汽车新能源产业。为

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尤其是新产品、新客户的开发,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营运资
金。同时,为取得更多的新项目,公司也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产品开发与测

试。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8 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18 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和未

来利润分配的需要。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

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

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

营情况和发展阶段,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