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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3-04-1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
                     名      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刘宗利
                     住      所:禹城市城区人民路15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禹城市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持有保龄宝股份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零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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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保龄宝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83
号)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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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职业履历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情况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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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     指 刘宗利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书                          书(一)
                               保龄宝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49,428,000股,导致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披 露 义 务 人 的 持 股 比 例 由 34.16% 下 降 到
                               25.01%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15号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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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刘宗利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                                     37148219660902****
  住所                                           禹城市城区人民路 150 号
                                                 山东省禹城市东外环路 1 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
  通讯地址
                                                 限公司
  邮政编码                                       2512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职业履历

     刘宗利,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
究员。曾任禹城市棉麻公司办公室主任、禹城市供销社科长、副主任、禹城市经济
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997 年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兼任中国发酵工
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功能食品配料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国家标准委员会委员、全
国科大代表、山东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刘宗利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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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刘宗利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未存在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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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83 号文核准,保龄宝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28,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保龄宝股东,
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34.16%下降到发行后的25.01%,下降9.15%。信息披露义务
人目前持有保龄宝46,184,320股,发行完成后,保龄宝总股本为184,628,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比例为25.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增持
或处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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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83号文核准,保龄宝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28,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前持有公司
46,184,320股股票,发行后认购0股,持股比例由34.16%变更为25.01%。有关保龄
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
龄宝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保龄宝46,184,320股股份,占保龄宝总股
份的34.1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保龄宝25.01%的股份。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刘宗利      46,184,320       34.16             0         9.15     46,184,320     25.0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宗利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共计 46,184,320 股,自
2013 年 3 月 20 日起,追加锁定期十八个月,自 2013 年 3 月 20 日开始至 2014 年
9 月 19 日,承诺对所持有的 46,184,320 股股票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具体情况详见 2013 年 3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追加限售承诺公告》。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保龄宝股票不存在
任何条件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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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管,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 3 年亦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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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别是遵循中国证监会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也未指使其他人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本人和直系亲属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并保证本报告中的声明及承诺内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保龄宝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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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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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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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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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禹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
                                                                            1 号
股票简称         保龄宝                                股票代码             002286

信息披露义务     刘宗利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适用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原有股权被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46,184,320 股                             持股比例: 34.16%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0 股                                      变动比例: -9.15%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刘宗利


                                                             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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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