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4-04-15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1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为49,42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628,000股的
26.7717%;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2013年2月22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00
万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49,428,000股,并于2013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由135,200,000股增至184,628,000股。参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8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3年4月17日起锁
定12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数量等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 占总公司股本的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万股) 比例 (月)
兴业全球基金管
1 730.00 3.95% 12
理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
2 680.00 3.68% 12
份有限公司
天平汽车保险股
3 650.00 3.52% 12
份有限公司
北京瑞丰投资管
4 630.00 3.41% 12
理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管
5 620.00 3.36% 12
理有限公司
6 韩运镇 620.00 3.36% 12
山南智佳投资咨
7 506.40 2.74% 12
询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投资有
8 506.40 2.74% 12
限公司
合 计 4942.80 26.7717%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发行对象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平汽
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韩运镇、山南智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认购做如下承诺:自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8名股东已严格履行前述承诺,并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违规提供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4月1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9,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717%。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有8名(共计14个证券账户),其所持股份解
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解禁 质押冻结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
数量 股票数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 188.00 188.00
投资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
兴业全球 -兴全定增 9 号分级资产 188.00 188.00
1 基金管理 管理计划
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
-兴全定增 10 号分级资产 157.00 157.00
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绿色
78.00 78.00
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工行
-诺亚正行定增 1 号特定 56.00 56.00
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兴全合润分级
39.00 39.0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24.00 24.00
限公司
国华人寿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2 保险股份 680.00 680.00
司-价值成长投资组合
有限公司
3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50.00 650.00
4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30.00 630.00 630.00
民生加银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民生
5 基金管理 -民生加银鑫牛定向增发 620.00 620.00
有限公司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韩运镇 620.00 620.00
7 山南智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6.40 506.40
8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506.40 506.40
合 计 4,942.80 4,942.80 630.00
注: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630.00 万股进行质押,截止 2014
年 4 月 9 日上述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待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龄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限售
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保龄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