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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龄宝: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5-13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3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星
期四)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禹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 1 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5:00。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7、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4 年 5 月 23 日
    9、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须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4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4-033)。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
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
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山东禹
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 1 号),信函上请注明"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山东禹城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外环路 1 号保龄宝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邮编:251200,传真:0534-212605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6;
   (2)投票简称:保龄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
下:
                                                            对应申报价格
   序号                        议案名称
                                                               (元)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议案一                                                        1.00
             金的议案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
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
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霞       张锋锋
       联系电话:0534-8918658
       传      真:0534-2126058
       邮      编:251200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2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 出席保龄宝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
斟酌投票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
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
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