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30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4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5 月 28 日—5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禹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 1 号保龄宝公司办公楼
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宗利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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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69,007,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8,98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宗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00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徐春霞律师、石有明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
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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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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