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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涉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0 年年报问询函涉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司部《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
函[2021]第 1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问询函的
要求,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事项八 (2)请结合你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未来一年对留存资金的
具体用途和使用计划等说明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你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新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留存资
金用途符合实际情况。公司近三年实现盈利未进行分红主要因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
润均为负,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
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制定,利润分配
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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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涉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希娟                     徐金焕                       强昌文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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