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6:30 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梁健锋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
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2)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
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
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