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2021年12 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19号超华大厦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健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265,181,77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8.4639%。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0 人,代表股份 45,640,5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989%。 参会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07,534,5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27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57,647,2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1877%。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议案,并 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签署<铜箔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07,642,1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8.3018%;反对7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4%;弃权 56,78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21.4118%。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7,906,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78%; 反对8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0%;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9,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65%;反对8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9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3.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4. 审议《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5. 审议《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6.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7.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8. 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9. 审议《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1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05,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2%; 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5%;弃权2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79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1545%;反对8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1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米洁琼律师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