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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宇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宇顺电
子”)股票(证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002289)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
日内(2019 年 4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价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实,公司除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
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
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4、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
承诺,其与一致行动人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嘉华”)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宇顺电子股份,计划增持股份
数量占宇顺电子总股本的 6.5%;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宇顺电子股票如因筹划重
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具体请
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6)。

    为实施上述增持计划,丰瑞嘉华于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196,350 股。其增持的详情如
下表: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          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丰瑞嘉华    9,789,708          3.49%     1,196,350    10,986,058          3.92%

    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除丰瑞嘉华增持了公司股份外,公司控股股
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卖公
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在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前
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
公司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000 万元至-3,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9 年 1-6 月的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
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