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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宇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1 月 11 日、
2021 年 1 月 12 日、2021 年 1 月 13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价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实,公司除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关
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
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在选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对公司
对 2020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变动区间为-3,200 万元至-4,500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