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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宇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2-10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 年 2 月 8 日、
2021 年 2 月 9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
公告。目前公司正在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待相关审计、评估
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
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
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其他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
闻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2020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6)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修正,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000 万元至-3,8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186.58 万元至-3,986.58 万元,营业收入的变动区间为
12,0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的变动区间为-0.107 元/股至-0.1356 元
/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关于前述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前海首科科
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
成后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
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