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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顺电子: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玉普)2022-04-0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玉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玉普,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了2021年度公司召集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
生变化。

     现将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11次董事会及2次股
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
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1 年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其他董事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情况

          11             0         11             0            0            1

     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2021年度,本人还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次、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事
项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细致了解和充分论证,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
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同意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第五届董事会   的有关议案)
2021年2月3日
                    第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同意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有

                                  关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          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制定2021年度

                                  薪酬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第五届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
                    第四次会议
                                  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同意

                                  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制定2021年度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同意
                                  明和独立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同意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有关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第五届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第七次会议                                                     同意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有

                                  关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同意

                                  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本次交易加期审计

                                  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深
                                  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同意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事前认
                   第五届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可意见)
                    第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
                                  告、备考审阅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深圳市
                                                                                   同意
                                  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第五届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第十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
                                                                                    同意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第五届董事会   联交易方案的有关议案)
2021年10月14日
                    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
                                                                                    同意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有关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
                                                                                    同意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第五届董事会   易事项)
2021年11月4日
                    第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
                                                                                    同意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

       以上表 中事 项的 独立意 见具 体内 容见 公司 刊登于 巨潮 资讯 网( http :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疫情对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产生一定影响。本人通过现场及视
  频会议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
  过会谈、电话、视频会议、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
  项进展等事项。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疫情防控对公司可能产生
  的影响,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进行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此外,积极关注媒体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信息,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认真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
查活动的学习、自查及整改,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本人
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如下:

     (一)主持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组织研讨公司管理人
员的考核,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方案,按照绩
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评估。

     (二)参加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情况、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计划、会计政
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均认真审议,和财务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就财
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对内审部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本
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
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为公司的发展、
运营管理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做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公司董事会也能
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公司人
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同时,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要求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认
真、耐心接待投资者,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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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监管动态,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
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干预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八、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同时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
协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玉普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