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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顺电子: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5-07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凯旋门控股有限公司、白宜平合计持有的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公司随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提交了申请材料。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受理序号:211624)。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624 号)(以下
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与有关中介
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落实,并逐项进行了
说明和回复,并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及相关公
告。

    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 28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
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通过。2021 年 11 月 16 日,中国
证监会核发《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3637 号),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鉴于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将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
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并继续推进本次
交易。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结合实际
情况,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了进展公
告。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8 日、2022 年 1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选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0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1-106、2022-001、2022-003、2022-008、2022-019)。

    为确保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
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同时提请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延长后的有效
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
易完成之日),相关议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的《关于延
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工作。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