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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期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2021-09-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的审核,根据相关
规定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向贵会报送了封卷材料,完成了封卷。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9 日领取了《关于核准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1987 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
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以下简称“15 号文”)、《关于再
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以下简称“257
号文”)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
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备忘录 5 号”)的规定,
就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对发行人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如下: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文号为“立信中联审字[2019]C-0016
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和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文号为“大华审字[2020]007057 号”和“大华审字[2021]0010595
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
说明,以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情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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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发行人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发行人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有
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发行人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报文件
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本次发行业务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人员
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10、发行人未进行盈利预测。
    11、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
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人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发行人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发行人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以及相关质疑报道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
影响的事项。
    19、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发行人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没有发生
15 号文、257 号文和备忘录 5 号中规定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
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
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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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安                郑春定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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