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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02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6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秘书
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爱珍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保密协议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50,134,857.16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864,986.08 元。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
利润 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50%
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 2020 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
配 利 润 4,822,055,732.56 元 , 本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305,787,442.64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金为 0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非公开发行实
施进展的前提下,现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相应年度现金分
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4,032,191 股,成交总金额为 264,546,455.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 2020 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434.64%。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并在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深圳信立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
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人民币十五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
民币十五亿元以内,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